经理的其他个体法人债务职责。现在,您无法摆脱债务。 25.12.2019 00:00
经理的其他个体法人债务职责。现在,您无法摆脱债务。
董事和创始人对债权人和国家对公司债务的责任是附加责任。如果法人实体无法独立履行其义务,那么全部财务额的债务将落在承担额外责任人的肩上。可以将其分配给董事,创始人,总工程师或总会计师,也可以分配给做出决定并负责债务人活动的任何人。
此处引入新术语-控制债务人的人。实际上指导公司活动的这个人给出了指示或确定了执行者的行为。无需与公司建立法律联系;如果建立并证明了管理的事实-不可避免地要承担额外的责任。实际控制公司活动的人员将被绳之以法:-直接发布具有约束力的指示;-在官员的说服或胁迫下,他们采取了行动;-对公司负责人和其他决策者产生了影响。而且,在公司宣布破产之前,发出命令或影响的事实的考虑期最长为三年。
第3条。《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53条规定,属于法人实体一部分的人必须出于真诚和合理的目的为法人的利益行事。在违反此义务的情况下,如果董事恶意或不合理地采取行动,则在这种情况下,董事应法人实体或其创始人的要求,必须赔偿因违法行为给法人实体造成的损失。
根据法律,创始人和董事的额外责任仅在已成立公司蒙受损失的情况下产生。如果有足够的资产来满足债权人的要求,那么任何人都无法承担其他责任。应当理解为,如果董事做出的决定没有超出通常的商业(企业家)风险,则董事不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尽责和合理执行董事的职责在于采取必要和充分的措施来实现创建法人实体的活动的目标,包括适当执行适用法律赋予公司的公法义务,我们正在谈论还涉及法人支付的税款。如果发生此值的损失,则可以从主管处追回。
以上我们仅列举了起诉法人实体中所包括的个人的特定(某些)案件。请联系我们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将在实践中帮助您处理相关法律的基本要求。-------罗曼丘克